涉外贸易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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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报名流程
报考须知
入学测试
学分衔接课程介绍

 

 
 
2009年涉外贸易管理学院国际开放远程教育

 

报考入学须知
第1条 涉外贸易管理学院以及全国各地课程衔接互认单位负责学生的注册工作。
第2条 注册以学校考试正式录取的学生名单为准。凡经学校正式录取并按规定时间缴费注册的学生方可取得我校正式学籍。

第3条 被我校录取的远程教育学院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一寸和两寸各四张个人免冠照
片,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指定地点(一般为学生所在远程教育中心或汇款)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远程教育中心请假(邮递传送请假书者自请假书寄出之日计算)。学生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凡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
学资格。

第4条 新生正式注册,全国课程衔接互认单位发给由涉外贸易管理学院统一印制的学生证。

第5条 除新生外,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远程教育中心规定的日期持学生证到所在课程衔接互认单位报到或网络注册,办理注册手续。凡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6条 学生一般应就近报考并在当地课程互认单位注册,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后可以转到其他课程互认单位注册,批准手续由学生所在课程互认单位办理。

第7条 学生应准确提供和填写学校要求的有关学籍信息。凡因个人提供和填写信息不准确引发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8条 学生在入学过程中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者,或在入学时提供假证件、假证明者,一经发
现,即取消学籍。学生由于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9条 学生学籍的具体工作由学院教学管理部和各地课程衔接互认单位负责。学院同某一课程衔接互认单位的合作期发生变更,仍有学生未完成学业时,这部分学生的学籍将由学院指定的课程衔接互认单位代管直至毕业。
第10条 实行学年学分制、弹性学制,标准学制2年,各层次学分数:高起本155学分;高起专75-80学分;专升本80-85学分。修满学分即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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