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训基地、学习中心、辅导站:
由于近期发现有个别单位或个人仿冒我院网站发布信息,进行招生活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实训基地、学习中心、辅导站整顿工作。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维护我院的声誉与合法权益。
1、各实训基地、学习中心、辅导站要进行广泛宣传,向广大学员、群众介绍我院的相关情况及鉴别真伪的方法。
2、各单位要指定专人管理我院的各项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未经允许不得再次复印、扫描、传真及向外散发;妥善处理工作中的各类文件及废弃纸张等,尽量配备碎纸机等设备。
3、各单位未经北京管理中心允许一律不得向外发布文件及招生信息,如需要发布文件及招生信息,必须将文件及招生信息的全部内容加上书面报告呈送北京管理中心,经北京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并配发文件号方可发布。
4、自2007年10月1日起,我院全部文件均采用二维条码防伪及数字化记录传输手段,该技术及软件联合提供,请各单位速与其联系购置问题。
5、对各单位的全部教职工档案进行整理,并于2007年10月1日前报送北京管理中心备案。
6、严谨各单位的负责人及员工私自与其他单位合作,未经合作交流处盖章的合作协议一律无效。
7、各合作单位速将经过年检并合格的单位资质报送北京管理中心,经审验后在学院网站统一公布。
8、有进行过地址、电话等信息变更的单位,速将准确、全面的信息报送北京管理中心,经核实后在学院网站统一公布。